江西京华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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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 京华评字KP2022-002 | 评价类别 | 控制效果评价 |
项目名称 | 南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风险类别 | 严重 |
评价单位 | 江西京华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报告编制人 | 郑少平、辛颖、侯春燕 |
建设单位 | 南丰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李国杰 |
项目地理位置 | 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琴城镇艾源村百花桥村小组 | 备案/审核/验收人员 | 江西省抚州市卫健委 |
现场调查人员 | 郑少平、辛颖、侯春燕 | ||
调查时间 | 2022.1.10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李国杰 |
采样、检测人员 | 饶帆、万佩琴、付雪琴、吴桂兰、吴华 | ||
采样、检测时间 | 2022.1.10-1.12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李国杰 |
评审专家 | 黄荣华、卢健儿、吴友发 | 评审时间 | 2022.3.11 |
二、项目简介
南丰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抚州市南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1x600t/d焚烧炉+1×12MW纯凝式汽轮机配15MW发电机。项目预留二期1x300t/d建设用地。全年365天连续运行,年处理市政生活垃圾不低于21.9万吨。焚烧线等主要设备年运行333天,8000小时,设计点(1机1炉)年发电量为:8129万kWh。厂用电率取为0.18,则本期年厂用电量为:1463万kWh,对外供电量为6666万kWh。 项目目前已建成投入试生产运行。
三、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通过对建设项目的生产过程、生产工艺、工艺设备、岗位设置等调查,相关文献资料的检索,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进行分析,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化学因素:H2S、NH3、HCl、SO2、NOX、CO、HF、NH3、铬、镉、铅等重金属及其化合物、氯化氢、氢氧化钠、硫酸
粉尘:其他粉尘、矽尘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四、评价结论:
通过对南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工程分析、职业卫生调查、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综合以上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 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卫生管理等的分析评价结果,对其运行期间职业病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得出以下结论:
(1)本项目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结合项目工程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检测及评价结果,认为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2)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本项目设置了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配置了个人防护用品,但还不够全面,应根据措施及建议部分补充完善。
(3)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以及辅助用室
项目总平面功能分区明确,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和辅助用室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相关要求。
(4)职业健康监护
本项目已制定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对部分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
(5)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公司针对本项目制定并落实了部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本项目职业卫生管理部分符合相关要求。
五、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建议
2022年3月31日,专家组对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如下意见;
(1)完善职业病危害调查分析;
(2)职业卫生档案资料应进一步完善;
(3)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及评价;
(4)根据评价结论完善对策措施和建议;
(5)专家其他意见。